2020年10月24-25日,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顺利举办“江南区域史基本问题学术研讨会”,参会学者48人,提交论文39篇。开幕式由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古代史教研室主任包诗卿副教授主持,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牟发松教授、南京大学历史学系夏维中教授、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张海英教授、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张剑光教授分别致辞。
此次江南区域史基本问题学术研讨,分成两个会场。
10月24日上午,第一会场的主题为“考古与文博”,包括5篇论文构成,由《学术月刊》编辑部周奇博士主持。
首先,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黄爱梅副教授作了题为《良渚文化之后江南地区人群及社会的重整》的报告。她通过梳理江南地区良渚文化之后遗址、遗迹和遗物等考古发现,梳理这一历史过程,尝试回答良渚文化之后江南地区人群和社会是否陷入无序,其与周代的吴、越间关系等问题。黄老师依次介绍了良渚文化之后考古学文化发展序列,江南地区自然环境与农业形态变化,人群的迁徙与文化重整和马桥文化时期的聚落、城邑与社会重整,继而指出马桥文化是带有融合、变异特征的新文化。中原商王朝的政治影响还没有直接波及到本区域。本区域人群还处在社会政治组织重新生长的过程当中。良渚文化后期,本地区社会基本回归到分散化、小型化的社会基础单元;等到马桥文化时期,由于多方移民所造成本地区资源竞争和生存压力,在宁镇区与太湖区的过渡地带、太湖南部的苕溪流域出现防御型城邑,这是社会重新整合、新区域中心出现的明显表现。学者多认同马桥文化为越文化的前身,至迟在公元前六世纪后期,越已经形成了具有军事力量的国家制度,推测在允常和勾践时,越国完成其国家化进程。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金蕙涵老师作了题为《明代江南地区墓葬出土的锡明器及其礼俗问题》的报告。金老师透过明代墓葬常见的一组锡明器来探讨明代礼俗之间的相互影响。这组锡明器首见于《明集礼》“明器条”中规范的“锡造金裹者”,是皇帝赐与皇室成员以及公侯等高官的明器之一,主要包括了饮食器具和香炉等物。考古发掘显示,锡明器多器小而薄,不具实用功能。除了出现在符合官赐明器者的墓葬中,也为东南沿海的官民所用。《明集礼》详列锡明器的器类和数量,但并未说明锡明器的组合、功能和使用方式。金老师结合文献和考古材料分析这组锡明器在流传的过程中或许受到宋元葬俗中埋葬瓶炉之事的影响,逐渐增加了文献中未载的品项,加上在墓中摆放位置的改变,最后成为一组以三供或五供为中心的祭祀用器。透过研究锡明器在礼制中的出现、在使用中的转变以及在不同地区和人群间的被接纳与选择,金老师认为锡明器提供了解读明代丧葬礼俗关系的不同视角。促使礼俗杂糅的推动者不再只是学界历来关注的儒士,而是丧葬活动的各种实践者,礼俗之间的界线也远比文献记载的模糊。
南京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陈波博士作题为《情有钟,物有数——宜兴吴洪裕火殉<富春山居图>新解》的报告,认为顺治七年宜兴吴洪裕火殉《富春山居图》之举,绝非临时起意,而是预先谋划。她展示了清人对火殉事件的评述,指出清人对火殉一事褒贬不一,其中虽不乏侯方域的明确支持,邹之麟、吴骞等人的善意理解,但更多的是对吴洪裕的谴责。陈老师认为其实火殉这一极端举措,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煮鹤焚琴,而是有着复杂的个人、家族及时代等诸多背景。明清鼎革的刺激、入清后家族的厄运、吴洪裕个人的因素等,大概都是解读火殉之举的重要视角。如果抛开以上种种因素,而单就人、物之间的因果关系而言,那么任元祥提出的“情有钟,物有数”这寥寥六字,则是对火殉一事最为精妙的诠释。
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陈时龙研究员作了题为《文震亨的<长物志>》的报告。文震亨(1585-1645)为文征明的曾孙、崇祯间大学士文震孟之弟,明亡后绝食六日而死,生前留下了著名的《长物志》一书。陈老师指出从明代著述史看,文震亨《长物志》的叙述源头大概有二:一方面像居家日用类书,另一方面又像晚明文人小品,而且无论放在哪一个系统上大概均属上乘之作。他说这样的著作,是承平与奢华时代的系列产物之一,类似高濂《遵生八笺》、屠隆的《考槃余事》。所不同的是,《遵生八笺》、《考槃余事》书名都有“人”的影子,而《长物志》的书名却是冷冰冰的“物”,貌似只要衡鉴物件,而绝不涉于人事。不过陈时龙老师认为文震亨对物的态度,就是对社会的态度。在吴中地区博雅好古之风盛行的背景下,藉物观人的趋势更明显。《长物志》是一份“精品生活指南”,也是一份藉由对物质文化的评判而表达其社会思考的作品,其中体现了文震亨的社会认同与社会焦虑,书中很多处“吴中”、“吴人”为譬,则表现了其对于苏州文化的认同与焦虑。换言之,《长物志》的写作目标不是求博,更不求博知事物之性,它不是博物志,其写作动机是要“堤防”苏州一带生活风俗的“心手日变”。《长物志》立意构筑另一种标准,这种标准不排斥奢华,但贵重与否却不是衡量物是否雅致的标准。它不是庸俗的精致生活的指导用书,它不是为了俗人的“雅化”而为,而是为了防止雅人落入俗套,尤其要堤防苏州的雅致文化在商业中的迷失。
本场最后一位报告的是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黄阿明副教授,题目是《上海考古新纪元:1948年金山戚家墩遗址发掘》。1935年上海金山县发现戚家墩文化遗址。这是上海地区首次发现古文化遗址,它预示着上海地区现代田野考古揭开新篇章。戚家墩文化遗址发现后经过多次发掘,于1973年公布发掘简报,但《发掘简报》未提1948年的戚家墩遗址发掘史实,参与遗址发掘的当事人杨宽、张天方等亦未提及此事,遂致1948年的发掘史实湮没不彰。黄老师以新发现的《上海市立博物馆发掘松江海滨古遗址计划书》档案,结合其他材料对1948年戚家墩文化遗址发掘事实进行了史实还原。他认为,1935年金山戚家墩文化遗址的发现,构成20世纪30年代东南考古链条上重要的一环。降至1980年,上海境内陆续发现崧泽遗址、澱山湖遗址、马桥遗址、亭林遗址等25处古文化遗址,分属于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崧泽文化、马桥文化和戚家墩文化。其中戚家墩文化自成一类型,以戚家墩命名的文化遗址上海境内共有16处,系典型的春秋战国考古文化遗址。戚家墩遗址作为现代上海地区最早发现的古代文化遗址,具有重要的考古价值和考古学史上的意义。1948年金山戚家墩文化遗址发掘,为后来的发掘工作和上海境内其他文化遗址的考古发掘奠定了基础,开辟了上海现代考古的新纪元。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陈江教授对本场5位老师的报告进行了评议,陈老师认为黄爱梅老师的研究使听众视野为之一新,为我们思考良渚文化不再延续后的江南人口迁徙和文化整合提供了很多思考的新方向。而金老师从随葬品的角度来探讨明代的礼和俗之间的互动问题,也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个问题,遗憾的是没有看到金老师的全文,所以对平民墓葬的情况如何还不甚了解。另外,陈老师指出,关于火殉《富春山居图》的研究比较丰富,但考述最为详实的就是夏老师和陈老师的此篇大作,令人信服。陈老师认为陈时龙老师对于《长物志》的探讨非常有价值,不过他指出高濂《遵生八笺》,屠隆《考槃余事》与《长物志》亦有关联,对明朝人这种生活方式记载的相互影响或可进一步探讨。黄阿明老师的这篇文章在上海考古学史上非常重要,在抗战结束不久后就展开了这样一场考古活动,这是非常有意思的,整个考古活动体现了40年代中国学者的最高水平,里面涉及到的一些人物他们的眼界也值得我们敬佩。
10月24日上午,第二会场的主题为“环境与水利”,包括4篇论文,由《社会科学》编辑部陈炜祺老师主持。
首先,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孙竞昊教授作了题为《环境史与中国环境史研究的重要问题之检讨》的报告,孙老师从环境史何以兴起谈起,介绍了环境史在西方特别是美国的发展概况,并探讨了环境史兴起的原因。环境史虽然是一门新的历史学科,只走过半个世纪的历程,但中外历史上对环境的关注由来已久。科学革命以来现代科学的进步,诞生了达尔文与进化论,恩格斯《自然辩证法》提到“第二自然”以及“自然界的报复”,表明我们对于人与环境关系认识的深化。进入现代,年鉴学派、特纳奠基的美国边疆学派以及后现代主义都有其对环境的见解,又都能引发我们新的思考。之后,孙老师谈到环境史的诞生及其先驱所奠立的基本旨趣,讨论了环境史的在定义、功能上的创新性,并指出了环境/地理决定论的内在缺陷,强调环境史终究是人的历史,人在整体史中有能动性,要在历史进程中对人之“自然性”、“超自然性”及其本质做进一步思考。最后,孙老师简单讨论了中国环境史的兴起、视野和评价标准,对中国环境史的中心论点,即“中国的环境史是一个环境、人类和社会制度不断趋于单一化的故事”进行了整体评估。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牟发松教授报告了论文《从“象耕鸟耘”到“火耕水耨”到“以沟为天” 一一唐以前江南稻作与农田水利浅》,牟老师在阐释了稻作农业的重要性后,指出中国古代经济中心南移和政治中心东移都与稻作农业在江南的扩展有紧密地联系。牟老师根据考古学证据的梳理,对江南原始稻作农业不断发展的全过程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传世文献对良渚古国及其社会的复杂化和分化,以及大型水利工程 和稻作农业成就,几乎毫无反映,这可能与良渚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断层,以及历史记忆的严重缺位有关。通过对有关象耕鸟耘的几条相关重要史料及其解读,牟老师认为所谓“象耕鸟耘”,实际上是这些动物觅食、践踏之后所留下的可供农人 直接耕种的天然稻田,而不是所谓的“禹迹”。而通过对汉代江南的“火耕水耨”史料的解读,牟老师认为相对于象耕鸟耘之被动地、天工代人地利用自然,火耕水耨则是主动地、天人结合地利用、改造自然。这应该是一种进步。当然,火耕水耨仍需要对水、火尤其是水有一定程度的控制,需要有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濒湖临江的泽渚之地)和社会条件(地广人稀),从而构成了它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到了东汉六朝,江南稻作农业出现了一种有别于火耕水耨的稻作方式,即“水田制之由人”,其基本特征便是通过以水利工程为中心的集约化生产,扩大水稻种植,提 高水稻产量。凭借六朝以来数百年的开发积累,唐代江南地区的稻作农业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突出地表现为水利工程的大量兴建,“旱则溉之,水则泄焉, 曰雨曰霁,以沟为天”,是对农田水利工程推动唐代稻作生产更上层楼的礼赞。以江南为核心的唐代长江中下游稻作生产的长足进步,对于唐代盛世的形成,安史之乱后唐政权的延续,中国古代经济重心的南移,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它也为中国古代后期的继续发展,提供了新的经济动力。
第三位报告人是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的包诗卿副教授,报告题目为《万历十五年江南水灾及其应对》。他以万历十五年江南一带出现的水灾为切入点,探讨了灾荒史研究的成就与不足,并尝试找到研究灾荒的新视角。从水灾发生后,各级官吏的行动、作为上分析明代从中央到地方行政体系的运作模式和行政效率。通过对王世贞与申时行的信件往来的梳理,探讨了地方精英如何凭借同乡这一纽带向中央争取更多的援助和支持。更进一步梳理申时行与众多江南士绅的信件往来所讨论的关于“水利专官”的设立问题,展现了地方士绅如何将其影响力延伸至中央决策之中,并对这一运作模式进行了评价。
本场最后一位发言人是东华大学人文学院杨茜讲师,她报告的题目是《明清江南地区的市镇水利与基层社会》。她认为明清时代江南地区市镇众多,镇区河道有大量的治理需求。杨老师以市镇河道的浚治工作入手,分析了两个层面的市镇河道浚治,即一是局限于市镇之内,一是包含于大流域水利工程内。这两个层面下,官府与地方力量的参与度不同。水利施行中,在役夫组织规则、经费筹集方式等方面,市镇水利表现出与农田水利的区分感,以及与城市水利的亲和性。杨老师认为大规模生长的江南市镇,冲击着原本秩序井然的城、乡体系。在官府以制度化关注的治安和税收层面之外,水利工作中仍然能看到市镇于基层管理体系中造成的张力。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黄敬斌教授对上述学者的报告进行了评议。黄老师指出,牟发松老师的报告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做是孙竞昊老师关于环境史的报告在江南地区的一个具体的探讨案例,对扩展我们关于古代江南史的视野有重要的意义。包诗卿老师和杨茜老师的视角都聚焦于地方水利,但侧重点各有不同,体现了对同样主题下的不同视角和思考,对江南地区的水利和地方社会等问题都带来了新的启发。
10月24日下午,会议主题为“财政、赋役和文书”。第一会场由南京大学历史系夏维中教授主持,包括5篇论文。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黄纯艳教授报告的题目是《南宋财权分配与地方治理——以庆元府为例》。黄老师认为,王安石变法以后逐步确立“窠名分隶”的税权分配的财政体制,到南宋成为财权分配的基本体制。二税正税、东南茶盐禁榷收入等重要赋税完全归属中央,商税、酒税等也被中央高比例分享,造成地方财政的困窘。各地因赋予的事权责任不同,获得的税权略有差异,如庆元府以承担定海水军支出为代价享有经总制钱。但总体上地方获得的财权不足以应付官俸、军费和其他公共事务支出。但在此格局下南宋地方治理仍得以较好推进,个别地方官员还取得突出成效。黄老师认为其主要措施有三,一是设法扩大征收分属地方的赋税,获得财力以用于地方建设,二是官方主导下动员民间力量参与地方事务,三是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引导建立社会的自运行机制。南宋地方治理中官方发挥着主要作用,主导着民间参与,不论是地方治理的制度和机制建设,还是推动社会运行发展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上海交通大学历史学系青木夏香报告的题目是《孝义、父老与地方政治:明前期常熟赋役改革中的粮长集团》。她以常熟为案例重新审视周忱改革之前江南地区的赋役结构与政治气氛,特别是粮长集团的政治处境,从而揭示周忱改革的推行过程与江南地方政治的特别关系。青木夏香认为“洪武型财政”不仅意味着整齐划一的里甲制度,并且官府在江南还以官田的形式直接大量控制土地。正如森正夫所指出的,明初抄没是官田的主要来源。周忱改革之前,抄没官田在江南不时发生,这始终威胁着江南富民及其精英粮长集团。同时,她发现明初江南存在着“诸孝子代父受刑”的现象,这实质是粮长集团遭受政治打击后的非常应对手段。这意味着明初粮长集团虽然拥有丰厚的经济利益与较强的政治威望,但始终生存于政治恐怖之中。此外,周忱改革在政治上保障了粮长集团的财产与人身安全,尽管这一过程中粮长的权力大大削弱。这一过程中,明初以降江南的地方政治气氛得以扭转,地方社会的权力结构也伴随着赋役改革变化,由科举仕宦获得赋役优免而形成的绅宦家族成为此后江南社会的主导力量。
第三位报告人是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李义琼副教授,报告的题是《从役到税:明代兵部白银财政体制的建立》。李老师对明初兵部的机构设置与赋役收入,兵部武库司的白银收入类项与规模,明中后期车驾司的白银收入类项与规模,以及明末兵部银库、军费开支与白银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简明介绍。她指出,兵部自明初便拥有财源,比如柴直皂隶、马差、驿传、民壮、弓兵等。在实物劳力财政体制下,它们由官府按需设置,无法计量,规模也难知晓。但自明中叶以后,随着赋役折银的拓展,兵部有了大量白银收入。这些白银收入主要集中于兵部四司中的武库司和车驾司,职方司、武选司的白银收入较少。这些白银收入类项为皂隶银、马价银、柴炭银、筏夫银、驿传站银等。万历间,兵部的库藏白银收入约计70万两,崇祯时至少有370万两。明后期,南京兵部建立总库对四司的白银收入进行统一管理,但直至崇祯末年,京师兵部仍未建立统一银库,其四司各有白银收入,各自管理。兵部贮藏的白银,主要用于开支军费,在这方面,户部、兵部与工部之间存在着财权分割不清、财政挪用、互相推诿等问题。
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丁亮副教授作了题为《在徭役与公费之间:明代江西地方公费收支结构变迁与一条鞭法改革》的报告,通过考察江西地方公费的收支结构与变迁轨迹,探索明代地方财政的运行原理,重新解读“一条鞭法”改革的财政史意义。江西里甲银的派征虽在景泰年间已经出现,但办纳全由里长负责,官府不直接掌控基层的财政资源。正德、嘉靖之际,地方政府将财政触手深入到基层社会,开始按照丁田核算民户资产,均平派征里甲银,这是地方财政得以确立的基础。但直到嘉靖十五年,主要公费项目陆续编入“里甲规则文册”以后,地方公费体系才初步确立,册籍和货币成为官府管理财政公费的主要手段。通过对地方政府日常办公接待公费、仪典公费以及夫马差船等项目实际支办方式的考察可知,江西各府县仍有大量公费项目由职役群体“自行办纳”,徭役的附带性财政责任很重。坊里长、铺户携银买办的项目,往往因公费支出的定额限制,再次出现买办徭役化的情况。所以,地方公费银纳化并不一定取代旧有财政办纳中的徭役因素,货币、徭役等多手段并用是明代地方财政体现出来的特点。一条鞭法中清理隐性财政负担、革除职役群体的中介作用更多体现出中央财政的集权行为,触及了地方群体的既得利益。因而,地方政府并未全然抛弃“货币+徭役”的财政模式,这是“鞭外有鞭”情况反复出现的根本原因。
本场报告由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黄阿明副教授进行评议。黄阿明老师认为黄纯艳老师从宋代财权分配体制讨谈到宋代地方政府如何应对地方财政经费不足以及由此而形成的解决措施,这一论述非常富有新意。同时提出一个疑问,在讨论宋代地方财政这一机制及其产生的问题时,为何选择庆元府作为个案进行论述,庆元府的情形是否具有普遍性意义?黄阿明老师认为青木夏香的文章将粮长问题和江南重赋下的赋役改革问题放在一起探讨是一个非常好的思路,文章应该处理好大量的例证与粮长阶层之间的论述关系,如能充分揭示出胡概巡抚时期的江南与周忱巡抚江南时期的粮长生存状态,则文章就更具论证力。而李义琼老师长期从事明代财政研究,这篇文章为我们了解明代兵部的财政演变情况提供了一个较为完成的轮廓和框架,让我们能够清晰到看到明代兵部财政的动态形成、演变以及在明代国家财政中的地位。最后,黄老师认为丁亮老师以江西为例,探讨了明代地方公费的收支结构与变迁轨迹,探索了明代地方财政的实际运转情况,对于我们理解明代中期以来的“一条鞭法”改革进程具有重要的价值。但是,明代赋役改革具有显著的地域性特征,地域与地域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江西省的情况很可能并不具有整体的普遍意义。
第二会场,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王健研究员主持,包括5篇论文。
首先报告的是暨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的黄忠鑫副教授,题为《寄庄户的成立与长期延续 ——徽州富溪程氏的宋元明文书考析》。徽州府休宁县富溪程氏家族自南宋至明清时期开立多个坟茔寄庄户,并保存了一批较完整的诉讼案卷。其中有不少宋元明土地交易、纳税丈量、主仆关系等方面文书,黄老师认为这批资料是寄庄户长期延续的有力证据链条。通过对这些案卷的考察,黄老师发现官府对土地税收的整理,成为引发寄庄纷争的主要原因,但保持更新的土地清丈记录也成为保障寄庄户的主要文书依据。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阿风教授作了《明末清初田宅交易税契制度的变化—— 以徽州文书为中心》的报告。阿风老师从明朝初年契税制度的确立谈起,依次梳理了契税制度在明前中期的演变,明末危机时期的调整以及清前期对明朝契税制度的继承、创新和最终确立。阿风老师认为从明末清初田宅交易税契制度的变化,可以略窥清承明制的过程, 说明明清两朝社会经济政策的异同。
浙江大学历史学系教授作了《从山居到管业:天台山寺观山产的确权和争讼》的报告。杜老师注意到记录六朝、隋唐僧道、学子山居的文献几乎都不会提及他们是以何种方式获得在山林居住的权利。寺观僧道开始进入山林有所营建,生活于其中,从山林获取各种生活物资时,山林的“入住权”和“产权”等问题并不被人关注,至少有关诗文并不将此作为需要记录的内容,因此也就不为学者所重视,寺观僧道从山居到管业的历史过程也就没有被仔细地研究过。杜老师尝试以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佛道名山之一天台山为例,讨论山林从无主到有主,从自然状态到具有产权性质的历史过程,特别是寺观僧道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周健副教授作了《招商局在三河:光绪年间江广三省的漕粮采办》的报告。周老师认为,清代漕运及其在 19 世纪中期以降的变革,本色河运逐渐被折征折解、采买海运取代;军运彻底让位于商运。光绪年间江广三省实行制度变通——折征兼筹采买,颇值得关注。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漕粮的采办。依据督抚的奏报,可以重建招商局采买漕粮的细节与场景,使得漕务的“市场化”这一概念得以在具体的时空中落地。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董建波教授做了题为《人口变化与地权配置——以近代浙江省新登县为例》的报告。董老师注意到近代新登县业户土地所有权频繁转移,1914年至1946年,该县占土地总面积大约70% 的土地发生了地权变更,继承遗赠、分家析产、土地买卖等是地权变更的主要形式。受到20世纪上半期新登县人口总数大幅增加、土地交易市场相对滞后的影响,由分家析产和继承遗赠引起的地权变更比重达到 85%。董老师认为,从区域整体来看,人口增长是地权变更的主要因素;从业户微观视角来看,决定地权变更的主要是其所处的家庭周期。
上海交通大学历史学系赵思渊副教授对上述学者的报告进行了评议。赵老师给黄忠鑫老师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即要考虑到明清地方基层制度的确立,如图甲等对寄庄户的影响;赵老师也建议阿风老师参照晚明一条鞭法的确立探讨初田宅交易税契的固定化问题;关于杜正贞老师的报告,赵老师也提出了新的线索,即通过移民史的角度看待山林产权的归属变化问题;对于周健老师的报告,赵老师则提供了一些新的材料,并提出了招商局的具体的资金流通、价格问题;对董建波老师的报告,赵老师认为要考虑明清时代地权的“永佃权”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探讨。
10月24日下午下半场,第一会场的主题为“市镇与地域”,包括4篇论文,由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董建波副教授主持。
首先,南京大学历史学系范金民教授作题为《明后期到清前期无锡县域社会面貌——基于<锡金识小录>的考察》的报告。范老师指出,明清时期常州府的无锡县,经济发达,人文昌盛,是江南的重要县域。然而学术界对于无锡地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的研究较之同时期苏州、杭州属县以及上海等县域城市远为逊色。事实上,乾隆时期黄卬撰写的《锡金识小录》一书,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明后期到清前期无锡的社会面貌和人文活动的资料,对于研究明清江南县域社会大有裨益。范老师认为黄卬抱持经世致用的理念,念切地方民生,以亲历者的眼光,记载了有关无锡县志所缺的如田则粮额、均田均役、官收官兑官运、兵燹寇盗等内容,提供了大量反映明后期到清前期无锡社会经济、民生日常和人文活动的图景,映射出黄卬崇正斥邪,富于社会责任感和士人使命感。《锡金识小录》一书,堪称如实记录并全面反映明清时期无锡县域社会的重要地方文献,在江南地方文献中极为难得。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张海英教授作题为《明清江南市镇中的“佐贰官”》的报告。明清时期,江南地区的绝大多数市镇仍依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接受州县级行政机构的直接管理。“市镇统于州、县,例无设官”。在此基础上,又有一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管理模式,其中,府县佐贰官进驻市镇,便是政府对市镇加强管理的重要举措,反映了这一时期政府行政管理体系的相对灵活性。张老师认为对明清时期江南地区不同类型的市镇管理特点及官员理政实态做相关分析,有助于我们了解中国古代社会在地方政府设置仅到县一级的状态下,政府如何维持对江南市镇的有效治理,进而探讨在传统国家行政框架之下,政府行政机构在融合国家行政体系与基层社会管理、促进地方发展方面的作为与职能空间。她指出,江南市镇中大量的府县佐贰官驻镇管理,反映了明清政府对江南市镇多类型、多层次的管理模式,体现出这一时期政府行政管理体系的相对灵活性。其国家权力在基层社会不同层次的延伸,也是其国家能力在基层社会不同程度的体现。以此观之,“国权下县”是成立的。这个结论对于学界关于明清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国家权力与国家能力的研究,均具有重要的意义。明清江南市镇的管理成本与行政效率也值得关注,行政管理机制方面的诸多缺陷,最终也制约了江南市镇的进一步发展,其庞大的吏员队伍,也不可避免地加重地方的经济负担。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黃敬斌教授作题为《城镇的分际:明清以来崇德县城的经济地位》的报告。黄老师认为中国城市史的研究,向来以历代都城及若干经济、文化名城(如苏州、扬州)为重心,1980年代以来,市镇因其“新兴”性质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夹在“新兴”工商业大城市和市镇之间的多数中低级治所城市,在研究价值上被认为缺乏典型性(就变革而言)或代表性(就传统特点而言),而受到普遍忽视。在城市史研究在深度与广度上日益进展的今天,对上述主要基于理论推演、甚少经过实证研究论证的传统观念,有很大的必要加以反思和检验。所以黄老师以明清至近代江南的一座普通县城崇德为例作一些初步的讨论。有关晚明时期崇德县“商人豆船皆集包角郾”的记载,以往的研究多将之与石门镇的榨油业联系起来,实际上“包角郾”位于县城,当时的崇德县城当为区域性的油豆业贸易中心,可能也是生产中心。近代的崇德(石门)县城则毫无疑问是包括榨油业在内的手工业和商业中心,其区域经济地位在石门镇之上。以往将府县治所城市简单地视为“消费性的行政中心”,与“新型工商业市镇”对立起来的观点,应作反思与深入检讨。
第四位报告人为南京大学历史学系罗晓翔教授,题目是《太平天国时期江南市镇的权利格局——以濮院为中心》。濮院属古槜李地,明中叶以降,以丝绸专业市镇闻名的濮院成为嘉禾巨镇,清中后期,街道密布、人烟辐辏,是典型的江南新型市镇。太平天国战争期间,濮院镇亦不可避免地遭受重创。镇中屡遭土匪、太平军与清军劫掠,居民时逃时归,市面难聚,而战争也使一批“里中豪右”登上历史舞台。从沦陷前的团练,到太平军占领期间的安民,再到清军收复后的善后,他们成为清政府与太平天国政权轮番动员与倚靠的地方精英。这一群体在动荡年代的人生际遇,很大程度上折射出晚清江南市镇的社会特征与权力结构。从这一阶层的行为轨迹来看,呈现出三个特征:身份构成的稳定,行为方式的传统,市镇的社会凝聚力仍不足以抵抗行政分割。
本场报告由华东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杨茜博士进行评议,她认为范老师的文章通过《锡金识小录》这个非常珍贵的文献勾勒出无锡甚至是整个江南的社会面貌,体现出极其深厚的功力。张老师的文章延续了其一直以来对市镇管理问题的关注,张老师的研究展现了明清制度一贯性下的不一致,行政实践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需要我们一点一点去挖掘出来,张老师还提到了更大的关怀,就是关于国权向下延申到哪一层级的问题。黄老师的研究也有一个很大的关怀,他在思考马克斯韦伯提出来的中国城市到底是不是政治城市,逻辑非常清晰。而罗老师的文章非常有趣,读下来仿佛是一个起伏波折的故事,罗老师用了很多个案研究,细致勾勒出晚清濮院并没有出现真正的权力结构变化。最后,杨老师谈到了她对此的一种感性认识,就是战乱真的非常可怕,在时局不明确的情况下,无法知道在做出选择后命运会是什么样子。
10月24日下午下半场,第二会场的主题为“宗族与科举”,由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李世众副教授主持,包括5篇论文。
首先,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徐茂明教授作了《再论江南“宗族”与“宗族社会”——兼答滨岛敦俊教授》的报告。徐老师首先梳理了“江南无宗族”问题的由来,叙述了滨岛敦俊教授对江南宗族问题的观点以及他与滨岛教授的认识分歧,进而从三个方面对江南无宗族进行了论述:第一, 江南五府究竟是否“缺乏宗族组织”?第二,江南的宗族组织功能是否具有地缘性质?第三, 江南宗族意识淡漠与宗族组织之间的关系?徐老师对此做出的回答是:第一,明清以来江南宗族组织分布不均衡,不能以“缺乏”一词笼统概括;第二,江南宗族有不同的形态与功能,地缘性质并不是宗族判断的决定标准;第三,江南宗族意识存在内部差异,组织涣散,并非华南式的“宗族”和“宗族社会”,但“宗法社会”是存在的。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黄鸿山教授接着作了《士绅阶层的再生产:清代后期杭州宗文义塾研究》的报告。黄老师以嘉庆二十一年,嘉兴人周士涟在杭州创办的宗文义塾为切入点,梳理了义塾从私塾到获得杭州官府和地方社会的支持,逐渐演变成为官府出资、绅士管理的教育机构的过程。黄老师发现宗文义塾专收士绅家庭的才可造就的孤寒子弟就读,这与多数义塾不同。宗文义塾属精英教育机构,它严格挑选生徒,并补助生徒生活,聘请优质师资,予以严格教育,在培养科举人才方面成绩显著。黄老师认为这一事例说明了江南地方社会对教育的重视和投入是当地科举人才众多的重要原因。黄老师对宗文义塾的管理办法、受益对象和培养目标考察后,认为其反映和维护了士绅阶层的价值观念和实际利益,可以帮助士绅家庭的贫寒子弟继续接受精英教育,努力维持原有的社会地位和上升渠道,是士绅阶层再生产的 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丁修真教授作了《宾兴何为?——清代中期的国家、 科举与社会》的报告。报告对学界目前就清代中后期科举宾兴行为与组织迅速增多原因的分析作了分类梳理,并指出了这些分析的不足之处,进而以裕谦在该时期的宾兴举措为中心展开考察,以期弥补视角上的缺位,同时也为清代中期地方宾兴的兴起,增添一讨论的维度。在考察中,丁老师发现裕谦在湖北、江苏两地办理宾兴结果有很大差别:在湖北收效较好,这也是从个案角度出发经常获得的一个印象;在江苏似乎不太好,区域差别较大,收效并不明显。由此丁老师认为,宾兴并非完全是由民间积极参与主导的行为。关于宾兴在嘉道盛行、中央和地方各个阶层对于办理宾兴的不同动机,丁老师也做了探讨,最后,丁老师认为,嘉道时期地方宾兴大量的出现的重要契机,在于国家因财政亏空而引发的治理危机的转嫁。这一时期宾兴所体现的民间与国家的关系,无法以乡绅统治论、公共领域之类的理论进行统照,必须注意官方在这一过程中的主动姿态与治理手段,并且也不能因为个案的研究过高估计民间对于善、义的热情,需要将宾兴作为一个趋势(官方在主导的运动)与此前个别的行为有所区别,而这个趋势是深嵌于时代的经济结构之中的。
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古籍部的周保明副研究员作了《清代苏州陆氏的科举成绩——以陆润 庠家族为例》的报告。周老师在整理苏州陆氏宗谱的基础上,分析了陆氏在明清两代的迁徙路线,大致厘清了陆氏定居苏州的时间。之后,周老师又对陆肯堂的生平作了梳理,指出陆肯堂的事迹多湮没,需要进行史料发掘。周老师接下来对陆氏家族另一个清代名人陆润庠的生平作了梳理,特别提到了陆润庠是,对一切变革都持顽固和守旧立场。最后,周老师通过对陆肯堂殿试卷本的流传,以及卷本上的题名,大致梳理出了民国初年在青岛的遗老关系网。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董佳贝副教授接着作了《清末民初江南闺秀生活与情感世界的塑造 ——以the love letter of a Chinese lady为中心》的报告。由于《the love letter of a Chinese lady》一书的中文版本已经亡佚,董老师将此书的内容和来历进行了简单整理,并对它的各个版本进行了初步的对比研究,了解了本书在国内外的出版和传播概况。通过对本书主人公事迹的考辩,董老师认为本书的可能来源是清末一本根据刘秉章、张树声家族作为主要参考对象创作的书信体小说,作者通过塑造主人公这样一个新旧交替时代的女性形象,来体现清末新旧交替时期两性、家庭、婚姻观念的变革。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包诗卿副教授对上述学者的报告作了评议。包老师对徐茂明老师的“宗族”观点进行了总结,肯定了徐老师梳理宗族概念的贡献。对于黄鸿山和丁修真老师的报告,包老师认为他们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士绅占主导的地方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但得出的结论是相反的,一个是乐观的,另一个则是悲观的;对于黄老师的文章,包老师提醒要注意地方义塾作用的多样性,而对于丁老师,包老师则提出要探究宾兴在湖北与江南两地不同结果的深层原因。对周保明老师的报告,包老师提出要注意关注陆肯堂测卷上提名的人的身份,以考察此时陆氏深处一个怎样的群体之中。关于董佳贝老师的报告,包老师指出《the love letter of a Chinese lady》的作者不能排除是一位男性,女主人公也可能是一个男性塑造出的形象,并要关注作品所经历的不同层面的解读和读者群体的变化。
10月25日上午,会议主题是“思想文化与信仰、人物”,包括7篇论文,由《中华文史论丛》编辑部胡文波副编审主持。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瞿骏教授首先作了《钱穆为何不革命——五四时代的“主义”在江南》的报告。瞿老师通过观察钱穆早年经历,发现他在很早就已经接触到了各种革命思潮,但这并没有使钱穆向革命靠拢,由此引发了“钱穆为何不革命”的问题。瞿老师通过对钱穆所读报刊和人际交往进行梳理,勾勒出了江南地区“主义”的传播网络,并进一步分析了江南地区“主义”传播所具有的与北方地区不同的特点。最后,瞿老师通过援引刘昶老师“谁能走向革命”的观点,对钱穆不革命的思想动机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深化对“革命”的认识这一问题。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黄阿明副教授代表章义和教授宣读了《六朝时期江南的信仰——以道巫关系为例》的报告。通过对六朝时期一些基本史实的梳理,章老师得到了六朝时期巫觋信仰在江南地区仍然活跃,但已经受到道教的强力竞争这样的结论,道教通过多种手段挤压巫觋信仰的生存空间。在此过程中,道巫两家也相互学习吸收对方以求获得竞争优势,但巫觋虽有技术层面的借鉴和改进,却鲜有理论层面的论证和支撑,生存状况岌岌可危。整体而言,道巫之间呈现并立而存,又对抗相生的特点。此外,社会动荡之际,道巫自身的调整使一些信仰性质变得模糊,建康地区蒋子文信仰是一例典型。
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学院解扬副研究员作了《季本会稽均田的构想与晚明的民本礼学》的报告。解扬老师从黄宗羲对季本的评价不高讲起,引出了如何对思想家进行评价的问题,进而讨论了晚明阳明学是如何转变成清代考据学的。接下来,解老师根据对季本学术思想的整理,指出季本思想中不惟经典务实的成分,在均田问题上,季本表现出了鲜明的现实和民生关怀,并可能对会稽地方的土地政策产生了影响。解老师从晚明地方实务和思想史两个角度思考了季本思想的意义,认为从季本的例子可以认为阳明学在晚明仍有对现实的关怀,晚明思想仍然是富有活力的。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陆冰博士的报告聚焦于清初,题为《清初浙东学者关于“冬青义士”史事考辨探析》。所谓“冬青义士”,即元初会稽六陵被盗,有南宋遗民不忍诸帝遗骨被抛弃荒野,暗为收埋,葬于会稽兰亭山后,并植冬青树为标记,后世称这些人为冬青义士。然而正史不载其事,野史记载又存在巨大出入,元明以来冬青义士一直为学者关注和讨论。陆老师认为,新王朝国家秩序的建立和地方知识阶层的适应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过程,冬青义士在清初百年间被知识阶层赋予了丰富的内涵。清初浙东学派代表学者黄宗羲黄百家父子、万斯同、全祖望等致力于文献考索,重建这一事件历史史实,令冬青义士史事首具本末。陆老师认为这一考索过程本身兼具义理与考据,使历史考据与现实教化有机结合,体现了清代浙东学派的治学风气和学术精神,直接影响了清初国家地方祠祭。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李世众副教授接着带来了《忠义文化的地方化历程:以温州孤屿文天祥祠的历史记忆建构为中心》的报告。李老师提出文天祥与温州的关系极为微弱,但由于相当偶然的人为因素所致,温州孤屿突兀地出现了一个文天祥祠。这个建筑犹如一个神奇的“文化魔盒”,甫一创建,立即发生了围绕文天祥和忠义精神而展开的密集言说。李老师认为这种主要由诗文建构而成的历史记忆在明清易代之际深刻地影响了温州地方士人的道德实践。这充分证明文天祥祠这个“记忆装置”正是国家忠义文化地方化的一条有效管道。
上海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所王健副研究员作了《商业、慈善与信仰:清至民初上海县城的关帝庙》的报告。王老师根据地方志资料整理出了清代上海县所有关帝庙的分布位置,并对其中有特殊意义的关帝庙给予了更多的重视。之后,王老师从现今上海唯一留存的关帝庙——大境阁关帝庙作为切入点,探讨了关帝庙与商帮文化、商人信仰之间的关系,通过对民初大境阁关帝庙重修碑记的研究,王老师指出近代关帝信仰仍然在商人中有很大影响。
最后,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张剑光教授作了《嘉靖年间上海地区少林武僧抗倭事迹考述》的报告。张老师通过对《江南经略》、《吴淞甲乙倭变志》等文献以及地方志史料的梳理,总结了僧兵在上海地区的出现时间和抗倭事迹,探讨了僧兵的可能来源,并对僧兵的抗倭贡献作了整理。在此基础上,张老师驳斥了把僧兵的御寇看成是一出历史悲剧的观点,提出僧兵的抗倭行动是出家人的正义之举。张老师最后认为僧兵虽然在上海活动的时间不长,人数不多,在战争中对大局胜负并不是决定性的,但他们对社会的贡献随着几次战斗过程的考辨,还是应该得到充分肯定。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徐茂明教授对上述学者的报告作了评议。徐老师对瞿骏教授的观点表示了赞同,认为江南受到地方文化因素和经济结构的影响,更倾向于温和改良。关于章义和教授的报告,徐老师认为道巫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有待更多的研究和挖掘。对解扬副研究员的报告,徐老师肯定了解老师将思想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徐老师对陆冰博士关于“冬青义士”在明末清初重新受到重视的现象作了解读,认为这与时代的背景是密切相关的。对李世众副教授的报告,徐老师进行了资料上的补充,指出文天祥祠是其后人所建,有祖先崇拜因素。关于王健研究员的报告,徐老师认为要更加明确所探讨的核心问题是什么。对张剑光教授的报告,徐老师肯定了张老师在史料上的详实,提出了僧兵的武器这一具体问题,引发了热烈地讨论。
闭幕式上,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黄纯艳教授、陈江教授、黄阿明副教授代表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中国古代史教研室对此次江南区域史基本问题学术研讨会作了总结发言,感谢诸位与会学者的精彩报告,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在未来继续支持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支持中国古代史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增进学术交流,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
供稿人:曹凯 朱宇超 黄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