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以及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关于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办法,结合我系具体情况,现制定历史学系2024年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推免生”)面试要求,具体接收方案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可报名参加推免生接收报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能够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和专业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
二、预报名与正式报名
1、有意报考我系研究生的推免生,请尽快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注册账号进行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s://yjszs-ks.ecnu.edu.cn),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个人陈述(PDF文件);
(2)其他材料(PDF文件):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外语能力证明、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
2、我系推免预报名系统开放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23:59分,有意者务必尽早报名,以便后期通知。
3、如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可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直接报名。院系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请留意院系通知。
4、参加我系2023年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营员的同学,在获得本校推免生资格后,如仍有意向报考我系,请同时在系统报名,优先进入推免面试环节。
5、所有报名我校的推免生,无论是否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进行预报名,在本人获得推免资格后,均务必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正式报名(填写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院系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6、我校公费师范生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以及强基转段生不纳入本次工作,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三、复试
1、复试名单确定:
我校接收推免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历史学系推免工作小组将组织审核申请人的材料,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并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按照一定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我系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3:1。
2、复试形式及相关要求:
申请者在收到我系复试通知后,请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我校接收推免生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预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和院系复试的通知,以免错失机会。
考生报名后,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推免生预报名申请表》,如有信息需要更改请邮件我处申请退回,在系统中修改后再次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23:59)。
3、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主要采取口试形式,以专家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同一研究方向的面试方法、内容、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一致。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考核占比70%,外语能力考核占比30%。
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
4、复试时间:
2023年9月25日,具体时间安排将发送至各位入围考生邮箱。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推免招生计划,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复试结束后我系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排序),并由我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完整流程如下:
考生报名申请→招生院系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系统回复确认→招生院系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考生系统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
特别提醒: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或者未在我校招生院系规定时间内到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确认录取,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次录取排在后面的考生并办理网上录取确认手续。
五、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
详见招生简章
六、其他说明
(一)请被录取的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以便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进程。
(二)复试过程中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被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2024年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被拟录取的推免生,若自考生报考我校至入学报到之日期间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录取资格无效。
(无)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校按规定对推免生接收办法(本“办法”)、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或申诉,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 如有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办公室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八、院系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
邮箱:jplu@history.ecnu.edu.cn
电话:021-5434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