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上午,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第116场百场校级学术讲座、历史学系“吕思勉中国史系列讲座”第19场讲座在人文楼1306室举行。本次讲座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郑成林教授主讲,题为“1935年法币改革后暗记券纠纷的演化与调处”。我系教授、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副院长李文杰担任主持。
郑成林教授认为,法币改革是近代中国金融史上最为重要的事件之一,但在当下的研究之中对法币政策在各地的推行和改革中其他货币的关注不够。所谓暗记券,是指不具备发行权的银行或钱庄,可与发行银行签订领用推行后者钞票的契约,然后双方在领用钞票上加盖暗记。法币改革实施后,因对政府政策的个性理解和维护自身权益,发券银行与领券行庄对暗记券合约是否继续有效有着不同的认知和态度,以致纠纷一时四起,乃至诉诸公堂,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主讲人指出,暗记券纠纷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发行银行与领券行庄之间的纠纷,另一类是没有发行权银行与领券行庄之间的纠纷,并以后者居多。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大陆银行与小同行之间的纠纷。小同行即没有加入钱业公会的钱庄,这些钱庄大多资本薄弱,以领用商业银行暗记券为主要业务。大陆银行从四行准备库领取中南暗记券后,才能委托其他行庄代为推行。法币改革后,四行准备库对各行与钱庄签定的暗记券合约是否有效未有统一声明,而是听凭各行处置。大陆银行采取终止合约的方式以降低自身损失,其他不享有发行权的商业银行也纷纷效仿。纠纷初起时,双方虽诉诸法律,但同时冀希于当地商人团体和商界领袖的调停处理。最后,郑老师指出商会、银钱公会和同乡会等商人团体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暗记券纠纷案件处理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稳定法币政策实施的金融市场。
在讨论环节,郑老师和与会师生就暗记券领用银行的利益损失、政府在暗记券改革中扮演的角色、商人团体在平息法币改革纠纷中的作用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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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思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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