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系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历史学系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
三、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
1.历史学系中国史和世界史按照一级学科招生,统考招生计划如下表所示:
学科/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统考招生计划 | 是否接受调剂 |
中国史 | 全日制 | 2 | 否 |
世界史 | 全日制 | 9 | 否 |
学科教学(历史) | 全日制 | 8 | 否 |
教育 | 非全日制 | 12 | 否 |
2.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名单请见附件。
3.历史学系所有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时间和形式
我系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具体日程安排等由历史学系邮件通知,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留意。保持邮箱和手机畅通。
学科/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面试时间 |
中国史 | 全日制 | 2024年3月26 |
世界史 | 全日制 | 2024年3月26 |
学科教学(历史) | 全日制 | 2024年3月22 |
教育 | 非全日制 | 2024年3月23 |
五、资格审核与诚信考查
历史学系在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按照要求提交材料。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请考生务必于2025年3月21日前,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包括:
1.资格审核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考生请提供与初试阶段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⑤现阶段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本科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其他补充材料:
考生可以上传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
(3)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仅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提供);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1.综合能力考核(可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400分)
2.外语能力考核。(100分)
复试满分为5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时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系认为有必要时,依程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调剂复试
2025年历史学系所有专业均不接收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校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0.5+复试成绩总分×0.5)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同一招生学科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序。
3.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4.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校重视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等。
历史学系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1-54342642,电子信箱:jplu@history.ecnu.edu.cn;
历史学系录取工作监督联系方式:
电话:021-54342643,电子信箱:lsxx@history.ecnu.edu.cn;
十一:其他
本办法经历史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由历史学系进行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