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历史学系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升研究生选拔办法细则(2020年9月22修订)
发布时间:2020-09-22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根据历史专业特点,特制定以下选拔办法细则

 

一、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历史学系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组”)成员为系领导班子成员:王东、孟钟捷、黄爱梅、瞿骏、梁志、蔡慧贤、王应宪(组长)。

 

二、推荐基本条件

从符合下列条件学生中,根据以德为先、综合排名择优遴选的方式,选择推免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未曾计入历年应毕业本科生范围、未曾参与过推免环节的应届毕业生(且非公费师范生、非定向生)。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前处分已解除的,可以提出推免申请,但计入素质类扣分项。

3. 学年论文成绩不低于良。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且综合排名在全班前50%或学业成绩前50%

4.具有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同等条件下,基地班学生优先考虑。

5.本科毕业后不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三、综合排名方案

综合排名由学业成绩、素质类项目加分和扣分项目等部分确定,其中学业成绩基础得分占75%,素质类项目加、扣分项目占比25%。其中,学业成绩基础得分为第一名100分、按名次递减1分;素质加分第一名为100分、其余按照加分/第一名加分*100计算素质排名分。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基础得分*75%+(素质类项目加分-素质类项目扣分折算排名分)*25%

 

(一)学业成绩

以学生一年级至三年级三个学年的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由高至低排序,第一名得基本分100分,按名次递减1分。成绩按照原始成绩排序。

 

(二)素质类加分项(可累计加分)

1、以学生一年级至三年级三个学年的加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得基本分100分,其余同学素质加分排名分按照对比最高分100分的比例折算:实际得分=加分/第一名加分*100,在综合成绩中占比25%

所有申请加分项目以本人提交的在学期间至202091日(以学校正式公布的推免日期为准)前为有效材料。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未通过审核鉴定的学生不得推荐。

 

    2、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可累加)

奖项名称

分值

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等)

5

校级

校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

4

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3

校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2

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1

 

少数民族优秀奖学金

1

 

3、系内奖学金:(可累加,亦可与校级及以上奖学金累加)

奖项名称

分值

系优秀奖学金(特等)

4

系优秀奖学金(一等)

3

系优秀奖学金(二等)

2

系优秀奖学金(三等)

1

系单项奖学金

0.5

 

 

 

 

 

4、学年论文成绩为“优”加2分,成绩为“优-”者加1分。其他成绩不加分。

5、学术文章:

期刊类别

分 值

权威期刊

8

CSSCI来源期刊(含集刊)

6

CSSCI来源期刊扩展(含集刊)

5

一般期刊*

4

本科生文集

2

《青年史学》**

2

公开发表学术普及类文章

1

*入选公开发表论文集者,等同于一般刊物;

**含985、211、双一流大学历史系同类高水平学生刊物;

另:只有第一、二作者有加分资格,其中第二作者分值减半。

不同论文发往多种刊物的,至多只能认定其中级别最高的三篇作为加分。

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级别非公开出版发行刊物(含校内)录用的,只取最高层次的刊物计分,不累加。)

 

6、其他获奖项目

在各类学术、科技、社会实践等比赛中获奖者按以下标准加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国家级

8

6

4

2

省市级

6

4

2

1

校级

4

2

1

05

*按照学校教务处认定,“史学新秀”奖为国家级,本系所举办全国大学生历史学论坛、“商务印书馆杯”全国大学生历史学论坛、南京大学“茅家琦史学论坛”、岳麓书院“全国高校史哲论坛”,均为省市级。其中“商杯”之“十佳优秀论文”等同于省市级二等奖。上海市历史学四校论坛为校级奖励;其“最佳论文”视为一等奖,“优秀论文”视为二等奖。

**鼓励奖含三等奖之外的优胜奖、入围奖、学术夏令营的“优秀营员”之类;各级课外科研项目结题答辩评优者视为校级鼓励奖;

***社会实践项目 “最佳项目”视为一等奖,“优秀项目”视为二等奖。

****同一篇论文参加不同级别比赛或论坛获奖者,取获奖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

*****团队获奖者,团队负责人加满分,参考项目指导教师意见,前5位参与者分数折半)

 

7、课外科研项目——各级学术科研项目结项者按以下标准加分:

级别

负责人

参与者(前5位)

国家级

3

1.5

省部级

2

1

校级

1

0.5

系级*

0.5

0.2

*同一选题经过系创培育获得学校立项则取高且不重复累加

**学生所主持的科创项目,最多认定两项;所参与的科创项目,也最多认定两项。所认定项目的级别就高不就低。

 

8、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加分项:

级别

分值

国家级

3

省部级

2

校级

1

校部门级*

0.5

  

*校部门级包括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社团联评选的年度优秀学生干部、校学工党委评选的年度青年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学员、优秀助理班主任等。)

 

9、据学校要求,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学校推荐的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可予以加3分。

 

(三)素质类扣分项

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前处分已解除的,可以提出推免申请,但依照所受纪律处分的级别(校级)和轻重程度(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分别予以相应的扣分: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校级(含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6

-8

-10

-12

 

四、实施程序

1、研究生支教团,按照学校最新推免工作管理办法和相关部门/院系的工作通知实施。

对于符合特别推免程序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学校最新推免工作管理办法及推免工作通知规定的特别推免程序执行。提出申请的学生,需满足本细则所规定的推荐基本条件,并有相关学科三名教授或其他正高级职称者或各专业点(教学点)责任教授(点长)联名推荐(每位教授同一届毕业生限推荐1人,推荐人有意向接收学生或能推荐到自己熟悉的学科领域),经院(系)审核同意并公示推荐信息后无异议的,向学校提交特别推免申报。

 

2. 日程安排:

(一)922日,历史学系“推免工作组”按照教育部、学校最近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推免工作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经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公布。

(二)924日前,历史学系“推免工作组”根据推免工作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进行综合排名计算,组织遴选推荐,在系网站公示拟推荐名单、申请“特别推免程序”名单以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向学校正式提交推免申报。

(三)927日前,历史学系“推免工作组”向学校正式提交推免申报。

系内申诉信访负责人为王应宪老师,联系方式为:yxwang@history.ecnu.edu.cn

 

其他

1、已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由院系签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取消其推免资格:(1)被确定推免后,受刑事或违纪处分者;(2)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学生不应再申请境外留学。

本细则未涉及的相关内容依据《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922日修订)为准。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历史学系推荐本科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选拔办法细则,自行废止。本细则由历史学系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

20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