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历史学系“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国家重大战略,适应新时代史学拔尖人才培养需求,以“立德树人”为宗旨,激发同学的向学之心、为有志于学术研究的学生提供更适宜的平台。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在历史学系开设拔尖人才培养项目,致力于培养一批专业基础扎实、学识视野广阔、具备跨文化交流能力以及自觉社会服务和创新批判意识的马克思主义史学新一代后备力量和研究后备人才。为此,特制订选拔办法如下:

第二条历史学系成立“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导师组,导师组成员由分管教学系领导、教学点责任教授、中青年骨干教师等组成。

第二章选拔条件

第三条申请人应为我校历史学系2019 级在读本科生(非师范),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端正,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2)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

3)志向高远,具有远大的科研抱负;

4)求知欲强,具有浓厚的研究兴趣;

5)勇于挑战,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第四条最终选拔人数不超过25 人组成历史学专业基地班(拔尖人才班)。

第三章选拔程序

第五条申请人根据院系通知,填写《历史系“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于2020年3 月31 日前提交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

第六条历史学专业“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导师组根据申请表初步遴选,结合国家和学校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组织申请人进行线上或线下面试,由导师组成员担任评委。

第七条申请人得分由课程学习成绩、课程作业(或读书报告)、研究计划和面试情况四部分组成,满分100 分。最后以上述四项分数相加,以分数排序自高而低录取,详情如下:

1)课程学习成绩(平均绩点),排序分值占30%;

2)课程作业(或读书报告)(导师组成员独立打分),分值占20%;

3)研究计划(由导师组综合讨论后打分),分值占20%;

4)面试(由导师组综合判断后打分),分值占30%;

第八条每年根据拔尖培养方案的实施结果,结合学员平时表现,实行滚动制。每年最多淘汰8 名,最多补充3 名,即到第三年底最后一轮滚动后,基地班(拔尖人才班)最多拥有15 名学员。

第九条针对具有某方面具有突出能力的个别学生,由本科专业责任教授推荐或由3 位教授联名推荐,并通过历史学专业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导师组遴选,进入基地班(拔尖人才班)。(此项机制仅限于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增补名额时启用,不适用于申请环节)

第十条本选拔办法最终解释权由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专业“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导师组所有。

 

历史学系拔尖人才申请表.docx

历史学系拔尖人才宣传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