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历史学系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18-09-11

20188月修订)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为使本系选拔推荐工作更具操作性,现根据历史专业特点,特制定以下选拔办法细则

一、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历史系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组”)成员为系领导班子成员:王东、孟钟捷、黄爱梅、瞿骏、田愿静激(组长)。

二、推荐基本条件

 
从符合下列条件学生中,根据以德为先、综合排名择优遴选的方式,选择推免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未曾计入历年应毕业本科生范围、未曾参与过推免环节的应届毕业生(且非公费师范生、非定向生)。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前处分已解除的,可以提出推免申请,但计入素质类扣分项。
3.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
4.具有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同等条件下,基地班学生优先考虑。
5.本科毕业后不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综合排名由学业成绩、专业能力考核、素质类项目加分和扣分项目等部分确定,基础得分为学业成绩第一名100分、按名次递减1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为面试形式,占比30%,其余学业成绩+素质类项目加、扣分项目占比70%
 
(一)学业成绩
 
1、以学生一年级至三年级三个学年的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百分制)由高至低排序,第一名得基本分100分,按名次递减1分。
成绩按照最终成绩排序,如有“补缓考”“重修”则予以标注,同等条件下次序排后。
2、学年论文成绩不低于良。
 
(二)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为面试形式。
1、面试小组由系推免工作组构成,成员为系领导班子、教研室主任、本科生基地班导师、相关班级辅导员。由推免工作组对学业成绩+素质类加、扣分项目后,按照去年学校下拨名额的1:1.5进行差额面试。
2、专业能力考核包括了解学生已有的学术基础和学术兴趣,学生对学术前沿动态的了解、未来研究规划和自我规划等,主要考察其研究潜力和表达能力等。其中未尽奖励、成果等情况,可在面试环节中综合考虑。
3、面试成绩总分占比30%。
 
 
1、所有申请加分项目以本人提交的在学期间至2018年9月8日前为有效材料。
2、所有申请加分项含:校级及以上奖学金、系内奖学金、优秀学年论文成绩(“优”及“优-”)、在校内外发表学术文章,以及在各类学术、科技、社会实践等比赛中获奖者、各级学术科研项目结项者,校部门及以上级别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等(具体加分情况详见附件);
3、据学校要求,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学校推荐的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可予以加分。
 
(四)、素质类扣分项
 
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前处分已解除的,可以提出推免申请,但依照所受纪律处分的级别(校级、系级)和轻重程度(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分别予以相应的扣分(具体扣分情况见附件)。
 
四、实施程序
 
1.对于符合特别推免程序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学校推免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特别推免程序执行。提出申请的学生,需有三名教授联名推荐(每位教授同一届毕业生限推荐2人,申请“佛年计划”和“卓越教师”计划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同时有2名本专业教授推荐+1名教育学科教授推荐),经学部、院(系)审核同意并公示申请理由和教授推荐意见后,作为特别推免生推荐参加学校面试。
 
2.日程安排:
(一)7月,院系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并公布推免工作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二)学生于9月6日前向院系辅导员祝晓香老师提交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9月初,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并公布年度推免工作实施方案,下达推免生名额。院系根据推免工作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于9月8日上午8:30,组织面试遴选。
(三)9月9日,系网公示拟推荐名单(含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等)、申请“特别推免程序”名单(含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等)及推荐人的材料以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学生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可向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系内申诉信访负责人为田愿静激老师,电话:54345143邮箱:yjjtian@sist.ecnu.edu.cn
(四)后续特别推免程序进行,按照学校推免工作计划日程安排。
(五)9月16日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并上报推免名单。
(六)9月24日,推免生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开通。推免生登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该系统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10月31日前结束。
 
五、其他
 
1、已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被确定推免后,受刑事或违纪处分者;
(2)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学生不应再申请境外留学。
 
本细则未涉及的相关内容依据《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为准。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历史学系推荐本科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选拔办法细则(2017)自行废止。本细则由历史学系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
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