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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2018年“申请考核入学”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7-11-06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建立于1951年,是华东师范大学建校时首批设置的科系之一。目前已经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学术传统和教学风格,并建立了从本科到博士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学术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在国内同类系科中位于前列。
根据学校“申请考核入学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历史学系2018年将继续以“申请考核入学”方式(不以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工作细则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且为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导师和名额
历史学系实行以申请考核入学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导师及研究方向见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名额:约25人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申请人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详见研招办网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2、寄送材料
申请人报名后于2017年12月10前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到历史学系,寄送地址见联系方式。寄送材料包括: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和导师);
(2)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2)(一份,完成网上报名后,从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7)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8)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9)代表性学术论文2篇(已发表或未发表均可)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11)本人陈述(含学习经历、学术志向、自我评述、已有成果简介);
(12)博士期间详细研究计划;
(13)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4)《体格检查表》(网上报名后提供下载)
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四、选拨流程
1、组织机构
(1)历史学系成立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本院系所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在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审核、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者综合考核。资格审核小组由历史学系教授组成;评审委员会由至少包括招生导师在内的5名相关专业的教授组成。
2、考核程序
(1)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考生做出评价,明确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时按报考专业统一进行,即在专业内对所有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中国史专业顾平、胡光华导师各自按导师确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在我校研招网上公示。资格审核通过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前申请人需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至我系研究生秘书老师处核对。
综合考核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录取时按照专业录取即在同一专业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中国史专业顾平、胡光华导师各自按导师确定录取名单)。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历史学系
五、录取公示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按照录取规则、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分管领导确认后报研招办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在研招网网页上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45143
电子邮件:shiyuan3247@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1202室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