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讲座
讲座回顾|余伟民:唯物史观与统编教材 ——中学历史教科书更新中的若干问题

  2021317日下午1点,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余伟民教授在第一教学楼113教室为我系师范生和研究生同学做了主题为“唯物史观与统编教材——中学历史教科书更新中的若干问题”的讲座。该讲座是本学期“诚之课堂”活动专家讲座的第二讲。本次讲座由历史学系副系主任、黄爱梅副教授主持。

  余教授的讲座主要围绕2020年修订版《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中唯物史观这一核心素养展开,共分:历史教材改革的回顾、如何准确把握“唯物史观”和使用新教材的建议三个部分。

  余教授首先回顾了我国历史教材的若干次更新。从新中国建立至文革时期,我国采取了“一纲一本”的历史教材模式,至20世纪80年代,随着课程改革的开展,全国又实行了“一纲多本”的历史教材模式,即在同一课程大纲指导下,全国各地的初中高自行选择不同出版社按照课程大纲要求编写的教材。从2011年开始,随着新课标的制定,中学历史教材再次开始改革,2016年,初中“部编版”历史教材首先开始使用,2019年,高中“统编版”历史教材开始使用,全国再次实行“一纲一本”模式,即将全面使用统一教材。

  接着,余伟民教授讲解了“核心素养”与中学历史教育的关系,并围绕“唯物史观”进行了重点讲解。余教授认为,中学历史教育,应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是“向学生提供历史知识和获取知识的方法”,第二层次是“向学生提供理解历史的逻辑和解释的依据”。这两个层次大致对应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的历史教学。最终实现“使学生形成符合国家意识形态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现代公民应具有的历史素养和国家认同”的历史学科价值目标。

  余教授提出:在历史学科五大核心素养之中,唯物史观应该是历史学科核心素养的灵魂。正如新版《高中历史课程标准》中将唯物史观定位为“历史学科诸素养中的灵魂,是诸素养得以达成的理论保证”。但是在目前的教学实践中,对唯物史观理论的把握尚存在一些不足。

  为了方便同学更好地理解唯物史观的源流,余教授列举了多本马恩著作。如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恩格斯的《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通信》等。他希望同学们通过阅读唯物史观创始人的著作,从马克思主义原典中获取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以此指导自己的学习和将来从事的历史教育实践,将核心素养更好地落实到中学历史教学中。

    最后,余教授就使用新教材条件下的历史教学,向同学们提出了可能遇到的问题,也提供了相应的建议。他认为,教材的变化面临新的矛盾和难点。其中最大的矛盾在于教学内容偏多,教学时间偏少,这也带来教学上的困难。新教材内容涵盖面广,知识密度大;叙述过于简练、缺乏过程和细节;部分知识链条不够连贯。基于这些问题,余教授提出“三通”来应对新教材使用的难点。

   首先是“初高中教学贯通”,在统编教材体系中,初高中的教学内容编排具有整体性,知识点具有重复性。初中主要提供基础知识,高中强化历史逻辑和理论素养。建议同学们在教学中将高中与初中相关的内容相衔接,适当减少重复性内容的讲解,突出高中教学的重点。

   其次,加强“单元与课的贯通”,把握全套统编教材的逻辑框架和重点内容,对教学进行整体设计,建议同学们以“单元”为教学设计的主题,依据基本历史线索对每个单元中各课的知识点进行重新统筹组合,形成单元系统的知识体系和教学重点,重构教学体系的“单元”和“课”。

  最后,重视“必修与选必修贯通”,建议同学们统筹高一、高二年级的教学设计,按不同的考核要求实施同类内容的梯度教学,合理利用“选必修”教材的内容以补充必修课“纲要”的知识点,在整个高中阶段完成课标所要求的系统的历史教育。

  在讲座即将结束的时候,余教授提醒同学们,为了上好中学的课,千万不能放松大学的课程学习,特别是中国史、世界史的通史课程,更要利用大学的时间多阅读马克思恩格斯的原著,提升自己对唯物史观的理解,为新课标以及新教材条件下的中学历史教学做好必要的准备。

 

讲座推荐书目:

1.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和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

2.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和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

3.   马克思:《所谓原始积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和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

4.   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和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

5.   恩格斯:《恩格斯致约·布洛赫》: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和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

6.   恩格斯:《恩格斯致康·施米特》: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和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

7.   恩格斯:《恩格斯致符·博尔吉乌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和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

8.   恩格斯:《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集》第2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

9.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资本主义以前诸社会形态》,北京,文物出版社,1979年。